標題: 雷浩斯的方法跟巴菲特班很像
mishimapaper (垃圾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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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1:51  資料 私人訊息 


QUOTE:
原帖由 <i>chuan_heng1019</i> 於 2015-11-1 11:43 發表<br />

<br />
是不是傑出校友<br />
要看MIKE桑怎麼認定吧<br />
哈哈哈<br />
如果是拿別人的東西再加上幾筆不知道哪裡來的創意<br />
然後變成自己的<br />
我覺得不是傑出校友

<br />
講到這,讓我想到之前有個案例,有個有出過書上過電視上過雜誌的開班授課,
有「剽竊」他老師的教材,最後被他的老師提告,最後這人只好寫個道歉信,
當然我不是旁觀者,所以到底是怎麼剽竊教材怎麼被告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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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_heng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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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1:52  資料 私人訊息 


QUOTE:
原帖由 mishimapaper 於 2015-11-1 11:51 發表
<br />
講到這,讓我想到之前有個案例,有個有出過書上過電視上過雜誌的開班授課,
有「剽竊」他老師的教材,最後被他的老師提告,最後這人只好寫個道歉信,
當然我不是旁觀者,所以到底是怎麼剽竊教材 ...

滿好奇是誰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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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himapaper (垃圾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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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1:57  資料 私人訊息 


QUOTE:
原帖由 chuan_heng1019 於 2015-11-1 11:52 發表

滿好奇是誰的
哈哈

我給幾個關鍵字,剽竊、N、鬼,
這個老師的討論區到現在都還有把這剽竊的相關討論給置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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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on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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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2:27  資料 主頁 文集 私人訊息 
各位看一下,即便是盈再表,
同學的貢獻我都清楚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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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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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2:59  資料 私人訊息 
恭喜Michael ! 2005年上過課,僅僅十年就能混成這樣,系出名門不同凡響那盈再表也太強大,
PS.雖然你說財金雜誌全扔掉,但是財訊商周等我有在看,只不過是反用,它推的股我列入警示對再參考盈再表,真的好用,

[ 本帖最後由 tomtom 於 2015-11-1 13: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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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538aw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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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6:18  資料 私人訊息 
財報狗的網站,我在加入巴菲特班之前就有註冊,當時,自己的同學還去交錢上課,所以,會有VIP帳號可以使用,
約莫是上櫃的西柏(3541)從30起飆的時間附近(聽同學說,當時財報狗大力推薦西柏),
雷浩斯的書也在當時出現在我的書櫃裡,
印象最深的是這個財報狗裡面寫到"盈餘再投資比率"
盈餘再投資比率公式:當季長期投資和固定資產 - 4年前同期長期投資和固定資產 / 近16季稅後淨利總和
盈餘再投資比率代表:企業近4年來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的增加幅度,相對於近4年獲利總和大小。 由於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的投資金額龐大,如果企業自身獲利不足以支應, 則資金上將出現龐大缺口,財務壓力上升。 因此盈餘再投資比率過高,則代表企業的投資金額遠高於自身獲利能力,財務和周轉風險上升。 此比率為洪瑞泰在其著作"巴菲特選股魔法書"中所創,書中建議低於80%財務較為穩健;高於200%則企業財務風險過高,投資人應避開。
其實,強調價值型投資的作者在其作品裡或多或少都會有巴菲特班的影子,
至於,如何去包裝讓其他人買單或是信服,從而繼續支持後續著作就是另回事了!
同樣的,綠角的ETF專欄也是有這種現象,無非就是需要包裝讓信眾更多,
不過,綠角跟巴菲特班的衝突是在於"三秒鐘選股法"VS"ETF的商品內涵,效能不彰"
老農夫應該是信眾比較沒人在攻擊巴菲特班,
因為一年一買,慢穩忍,守得住這樣的信念的人,光是投資自己努力賺錢,執行一年一買的策略,就不會有空來發表無意義的言論
[table=98%][/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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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on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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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6:28  資料 主頁 文集 私人訊息 
偷別人的東西換個包裝就不是偷竊?
Z同學的價值觀是這樣?

剽竊是嚴重行為,跟小偷一樣。
論文剽竊會被取消學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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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_heng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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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6:41  資料 私人訊息 
抄襲別人的智慧財產權本不好,利用它來賺錢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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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538aw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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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17:48  資料 私人訊息 


QUOTE:
原帖由 mikeon88 於 2015-11-1 16:28 發表
偷別人的東西換個包裝就不是偷竊?
Z同學的價值觀是這樣?

剽竊是嚴重行為,跟小偷一樣。
論文剽竊會被取消學位的。

我的意思不是這樣喔!!
我的意思是Michael(被剽竊)的影子在很多地方(或是著作裡)都可以看到,我也要買了書回家翻一翻才會發現.......
ㄜ~~~跟巴菲特班很像ㄟ!!
可是錢已經付了,不能退........
雷浩斯,財報狗,老農夫,綠角的粉絲團,我都有加入,加減看一看人家在講些啥,
畢竟,我也是先繳過書錢給雷浩斯,綠角,跟財報狗,那是我自己的投資歷程(或是歷史)啊!
看人家的粉絲團裡在戰巴菲特班,自己也不好說啥,畢竟自己的財經程度有差別,
只是回過頭來看看巴菲特班的討論區,再把Michael的網誌重新點過一次,
時常用林茂昌在其著作"用心於不交易"裡,最後一句話(這也是引用)"不是閒人閒不得,閒人不是等閒人"來提醒自己,
我是在做價值型投資不是"偽價值的投機",沒事不需要汲汲營營盯盤,看商周財訊,
日子太閒,就按按盈再表,衝高資料庫的流量,安安靜靜地等待出手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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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ui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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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22:47  資料 私人訊息 
建議 法律上要提出告訴
不為其他
而是沒有保障智慧財產權
總有一天 michael 不會再更新贏再表
只有保障智慧財產權 才會有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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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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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23:03  資料 私人訊息 
學術標準上,即使是引用「概念」、「觀點」,都必需註明引用出處,
歐美對這種東西的要求標準很高,
即使寫的人「不知道」是引用,還是不被允許,
德國的博士學位論位,需要放在圖書館作公開審閱,
有人的論文因為某些地方的表達,沒有注意到使用到別篇論文的觀念而沒加註出處,
被別的學生指控,後來就被學校打槍Byebye... 對他們來說,這就算抄襲。


如果連不知道的疏忽都不被允許,
更何況是上過巴班的課…怎可能不知道有引用那些觀念。




QUOTE:
原帖由 mikeon88 於 2015-11-1 11:43 發表
同學一定要切記:「引用別人的文章,即便是引用大意,
用自己的話講出來,都要註明出處,不然就是抄襲。」

底下這篇宥聰桑只跟我講他的結論,
我代他寫下來,一開頭即表明是來自宥聰桑的研究。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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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l.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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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2 09:26  資料 私人訊息 
當初就是覺得當時熱門的投資作家怎麼感覺上都不是專業科系出身的,才猛然想起多年前主管曾推薦我們「巴菲特的選股神功」,
把書翻出來重讀後,立即撥電話跟Mike報名上課了,
進公司十多年,主管唯一也只推薦過Mike的書(大概覺得只要知道這本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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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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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3 11:33  資料 私人訊息 
雷浩斯利用很取巧的方式迴避直接抄襲原文文句的方式來換句話說。但是也讓他的表達變得更複雜不易理解(也許是故意的,才能取信於人用更高的費用向他學習)。假如是直接原文不動搬過來而沒有引用出處,就是抄襲,但雷浩斯都適用換句話說的方式處理,卻故意不提背後的原理出處,可見道德值不高,聽信此種投資方式可能風險甚大,因而導致學生數日漸凋零,不足為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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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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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3 16:13  資料 私人訊息 
人家直接公開道歉:
http://old.tradezoo.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3859&viewmode=flat&order=ASC&start=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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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himapaper (垃圾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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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3 16:36  資料 私人訊息 


QUOTE:
原帖由 lance 於 2015-11-3 16:13 發表
人家直接公開道歉:
http://old.tradezoo.com.tw/modul ... er=ASC&start=10

不錯,這就是我之前舉例有人「剽竊」別人教材然後寫道歉信的,
但問題是雷浩斯的情況有沒有像這個剽竊案例一樣?
當然我不懂股票也不懂法律,只好希望有既懂股票又懂法律的同學來分析一下雷浩斯的情況?

總之只能說想要出書上電視上雜誌開課,誠信這點是很重要的,
如果有剽竊、誠信的問題被抓包的話,真的只有選擇退隱這條路,
不退隱的話,那就等著被大家有事沒事就拖出來嘲笑!

其實有問題的人還不少,有收了學員的費用跑去越南享福的,今年回台灣還是被逮到,有出過教學DVD,
還有私立專科肄業謊報國立大學畢業被雜誌給抓包,當然學歷是謊報經歷也被大家給質疑,
還有人在數字網天天被大家罵的,真的是天天被罵,
只能說希望以後股票雜誌要報導素人成功的例子,要嚴格把關,
不能給那些沒有實力又想出名賺周邊財的人一個翻身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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