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andv124 於 2017-2-18 09:02 發表
老師我想請教一下 !
如果股東都是自己人 (老爸 + 老母 +老婆 或者小孩)
日後賺錢也不用分給它們
日常生活 : 車子、油、或者房子都用在公司支出上面
是不是可以 ( 股票獲利 - 公司業務支出 ) = 所剩餘額 . ...
今年因政府有調整遺贈稅率的意向(10%、15%、20%,原10%)
所以在去年「投資公司」設立大增
主要是為了合法的「節稅效果」
許多上市櫃公司董監持股減少
改設立投資(控股?)公司持有
但除非是上億資產
設立沒有多大效用
至於kandv124桑所說的...
日常生活難以用「統編報帳」的方式
在會計事務所處理端許多都會剔除...
賺錢是不可能不分給股東的…
因為未分配盈餘會被課10%(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