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同學海外所得一定要申報!請依照國稅局的規定申報!切記,不要以為錢藏海外政府管不到!
等以後匯款回來,國稅局要你繳交原稅款加罰金是很可怕的!
很多商人因為沒申報海外所得錢不敢回來!想回來又損失太多!
錢不回來,面臨當地國的遺產稅或是其他的稅,
近期新聞鬧得很大的塞普路斯的課徵存款稅,無形中又讓本金損失,
國稅局的總歸戶,匯入匯出均用電腦詳細紀錄,
另外海外所得並非有600萬元免稅額,這是謠傳,
個人所得額雖有600萬的免稅空間,海外所得僅為其中的一項,
在沒有:台灣的綜合所得、非現金捐贈、特殊保險、非現金捐贈...等其他個人基本所得額的前提下,
海外所得每戶得超過600萬需補繳20%的稅額,並非海外所得都有新台幣600萬的免稅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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