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非50%列入合併的情形 所以我才說是"一般"
不過你寫的情形我不知道有沒有誤解
你直接寫出是哪間公司的財報會比較清楚點
你是說列在母公司單一是成本衡量
合併報表中是權益法 是嗎?
如果是的話
可能對母公司持股不到20% 所以列入成本法
但是在合併個體中
其餘被併入的子公司 加上母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持股已經超過20% 在合併財報就要以權益法衡量
若是加起來超過50% 一樣要併入合併....
不知道我是否有誤解你所述的情形
原帖由 edmundocean 於 2012-9-16 09:08 發表
謝謝Mike及Allen回覆,所以若合併財報上將某子公司列為具有業務性控制力,雖只持股10%也是會編合併報表對吧?!
會這樣問是因為看到此子公司在母公司非合併財報上是將其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但我以為有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