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warded by Perry Kuo on 2012/08/09 下午 02:06 -----
Dear Mikeon 桑,
解釋一下我的算式.
我的買價,賣價已同步扣掉貸款.
買:
(45+5)*10^4
我支付房屋總價(225萬)減去銀行貸款180萬(由銀行支付,我不用支付)所以是45萬,
我還要另外支付代書費用5萬,
我共支付50萬.
息1:
(8500-2700)*12
租金8500,但需扣掉支付銀行2700,所以我實際上每月收入(8500-2700),為期一年,乘以12.
息2+賣:
(8500-2700)*12+(賣價-銀行貸款)
(8500-2700)*12,理由同上.
房屋賣出價格減去還的銀行貸款才是真正進入(收入)我口袋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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