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教法律專長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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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i3344
時間:
2011-9-21 01:26
標題:
請教法律專長同學
我今天收到最近網路很有名的「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收信人是一位陌生人,但地址確定是我家。信件內容為如未獲善意回覆,將『查封動產、不動產、薪資…等』請問是否有法律界的同學知道如何處理這問題呢?
作者:
GaryLIN
時間:
2011-9-21 01:50
有可能是詐騙集團,之前有人轉寄此網路信件給我。
可參考下列資訊:
新的詐騙手法
主旨-為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來我家"強制執行"
鎖匠、管區…好眼熟的字眼。
點進去看才知道∼
哇哩咧!!!!原來先前收到的那封由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寄來的公文信是詐騙的喔!
也太真了吧!那張公文信最後還有附代收專用條碼聯可以到超商代收繳款耶!傻眼∼
為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來我家"強制執行"
新的詐騙手法
為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來我家
"
強制執行
"
拿走
"
動產
" ---
防範犯案,請參考。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新,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內,
請各位提高警覺並且
預先告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就想給它扔,後來我哥說那是
"
存証信函
"
而且沒有
"
封口
"
,所以我就打開看,
內容就如下:
新的詐騙手法
.
[
本帖最後由 GaryLIN 於 2011-9-21 02:07 編輯
]
作者:
GaryLIN
時間:
2011-9-21 02:14
初步判斷:
「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真的公司,
但有詐騙集團利用此公司的名義,
所以收到後,要再確認一下,
是否你真的有欠費,還是
詐騙集團的陰謀。
作者:
mikeon88
時間:
2011-9-21 09:17
From:
Well Kevin
Sent:
Wednesday, September 21, 2011 9:00 AM
我今天收到最近網路很有名的「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收信人是一位陌生人,但地址確定是我家。信件內容為如未獲善意回覆,將『查封動產、不動產、薪資…等』請問是否有法律界的同學知道如何處理這問題呢?
回覆freebbs此email
此事已有人受害,處理詳見以下:
================
現轉寄一封網路新詐騙案給大家,要注意呀!
各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作者:
clare
時間:
2011-9-21 09:26
下面轉貼一封相關 e-mail,裡面有提到解決方法
寶 貴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和緩愛神
寫於 2011年9月2日19:04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先
『確認』
後法院寄來的「存證信函」
不管誰「欠」誰錢?
記住千萬不要不理它!要給它搞的清清楚楚的!
不要怕上法院,壞旦就是利用一般善良人不願牽扯法院的心態加上再欺矇法官之下做出不利己之判決.
(你不去不理它
寄來的「存證信函」、「x通知」;詐騙者在法官面前說你心虛、不敢面對,法官將也無可奈何判它贏囉!
)
所以法律是給懂法律人【
用
來
欺
不懂或不想理法律的人】
不用怕法院事,越怕越有事情發生、更不用忌諱這那什麼的,
馬上找「
當地
」
有法律系的學校,其幾乎都可以提供法律諮詢
或『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02-66328282
附註:尤其做『呆』人(即連帶保證人)者,於法院x開庭一定要準時出庭應訊
記住『永不』同意連帶賠償責任,好法官永遠站在連帶保證人同一陣線的(他會暫休庭讓雙、三方協商)
堅持由債務人自賠或追償,與連帶保證人無涉.無數次協商後法官一般都會判由債務人自償.
反過來你不去時,「討」債(權人)者
在法官面前說你心虛、不敢面對及違反常理的話都會說,法官也無可奈何下將會判
連帶保證人連帶賠償(得不嘗失)ㄝ!(就算你的保人「
有
」說了什『「
無效
」好話?』都不代表「你」連帶保證人的嘴巴意識!)
故
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在「
存證信函
」、「
支付命令
」時
都應
去「
異議
」或「
抗辯
」;如等有「執行命令」都為時已晚囉!
法律真的是保護懂法律人
。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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