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原來券商也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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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掘礦者
時間:
2018-4-27 11:37
標題:
原來券商也有風險!
康和證與康和期貨簽協議書均攤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客戶超額損失,公司負擔約9921萬元
2018/04/27 11:03
Moneydj理財網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016)康和證-本公司與子公司康和期貨簽訂協議書共同分攤「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客戶超額損失
1.事實發生日:107/04/26
2.公司名稱:康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95.71%
5.發生緣由:因
107年2月6日事件
,本公司期貨IB客戶交易期貨發生超額損失。
6.因應措施:依據律師意見及委任契約精神,
雙方協商各自負擔50%損失
。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負擔超額損失總金額的50%,
計99,210,2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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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原以為券商發行期貨、權證、衍生商品穩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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