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謝mike大 小弟有一事不明 想請教你...是這樣的 今天用盈再表 按一下港股長江實業(hk:0001) 發現常利包含了聯營公司收入 因為常利是(淨利-處分-少數) 但長實淨利中是經營溢利內還有應佔聯營公司利潤 例如本年常利46055 其中28238 為長實持有49.%的 和黃(hk:0013) 貢獻盈利....而長實本身經營溢利只有19854 但盈再表中的常利卻加入了子公司的盈利 請問是正常嗎? 因為07年 長實為了美化盈利 利用了和黃賣掉資產 子公司谷大了盈利 卻撥入長實 做成長實07年很賺錢的樣子.... 我的思考是 如果一間上市公司要美化盈利 不用自家公司投資外收入 轉而利用聯營公司虛增了盈利 (例如用聯營公司賣資產) 而母公司分享了聯營公司盈利 如淨利-處分-少數之外再除掉了聯營公司收入是否更接近核心常利? 一來可以防止母公司利用聯營公司塞貨(雖然可以利用3年配息率來檢定) http://www.aastocks.com/tc/Stock/CompanyFundamental.aspx?CFType=5&symbol=00001 (長實的損益表 聯營公司幾乎佔了一半淨利收入)